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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强化“四大举措”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2017-03-29 14:19:24   来源:   点击: 【字体: | |

  近日,榆阳区结合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强化“四大举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榆区办〔2017〕5号,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

  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意见》指出,要在做好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全区县处级退休干部和担任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科级退休干部,由区委老干局宏观管理;其他退休干部在区委老干局、区人社局宏观指导下由原单位管理。要继续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并为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增加3名事业编制,作为区老干部党委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岗位。

  二是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意见》强调,区离退休干部党委为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为指导所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党费收缴管理、党务工作者的培训、考核和任免、党员管理等工作。离退休干部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返还离退休干部党委,并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在职兼任者除外)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工作补贴。要按照“一方隶属、双重管服”原则,科学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党政机关以及离退休干部党员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党总支);不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可将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原单位、亦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可根据辖区内离退休干部党员情况,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党小组;亦可通过与原单位“双向共管”,解决居住分散或年老体弱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问题。要扎实开展老干部系统“双五”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五好”老干部(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将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者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三是强化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意见》强调,要将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全区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立区级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活动场所和公共服务平台,共驻共建、共享资源,建好农村(社区)老年学校(活动中心)、涉老社团、老年教育和文化活动场所。抓好一批示范性社区(农村)老年学校建设,对示范社区(农村)老年学校建设及运转给予适当补助。运用“互联网+”等载体,丰富和创新教学活动的学习和内容。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意见》要求,区委、区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老干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好区级领导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建立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老干部党委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区委组织、编制、人社、财政、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李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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