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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0-13 14:32:23   来源:   点击: 【字体: | |

 

市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榆字[2016]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保证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有关事项

1、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学习考察、文体活动、重大节日和住院看望、生日祝贺、丧事吊唁等方面。

2、市委老干局按照各单位所上报的退休人员信息录入信息库,并据此统一向市财政局报送公用经费预算报告。

3、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统一按照《关于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榆老发[2017]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报送范围

市直各单位(含下属单位及代管单位)已退休的干部及由市财政预算(发放)工资的工勤人员,2017年11月30日已由组织、人社部门出文确认退休的人员。

三、报送要求

1、《市直单位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表1)填报要求:

1)各单位必须将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个人信息详细填入此表,表中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善准确,身份证号码、现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方式必须与本人核实准确,缺项少项的一律不予接收。

2)去年已按照榆老发〔2016〕22号文件报送过的单位,必须对原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完善,同时报送上年度漏报人员、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间新增加人员及去世人员。

2、《市直单位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表2)填报要求:

此表只要求干部身份人员填写,其他人员不填报此表。信息采集表要与个人档案信息完全一致,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3、所有表格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表1必须以EXCEL格式报送,纸质版需经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委老干局,一份由本单位留存。

4、报送时统一由主管单位报送,一律不接收下属单位(代管单位)所报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反复认真核对,要按照表内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做到不漏项缺项、不漏人缺人。

2、退休干部每年的公用经费按规定以人头按比例预算至各单位,本次摸底如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由于数据库关闭截止等原因,市委老干部局后续将不再进行补录工作,由此影响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无法预算、预算不足或其他问题,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3、1中所有退休人员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现家庭住址必须与本人核实准确,现家庭住址精确到门牌号,如因上述信息不准确影响到退休人员各项待遇的落实,由此引发的系列问题由报送单位承担;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并上报市委老干局。

4、表1、表2电子版请在“bet365电脑网址”(www.doutengwang.com)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填报时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1纸质版A3纸横向打印报送。

5、如有单位需要去年报送的电子版资料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市委老干部局思想政治工作科发送或拷贝。

电子版报送邮箱:yllgb@qq.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高新区市委办公楼223室

联系人:冯雷令令  15309122300  0912-3264527

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

 

附表:

   1、市直单位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2、市直单位退休干部信息采集表.doc


 

中共榆林市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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